太電掏空案 孫道存判刑三年
太平洋電線電纜掏空案纏訟12年,台灣高等法院調查認定,前太電財務長胡洪九侵吞公司資產數十億元,且不只一次,債留公司;合議庭審酌胡是本案策劃主導者,昨日依偽造文書、業務侵占等罪,判他14.5年徒刑、併科罰金10億元。
同案被告、太電兩任董事長孫道存及仝清筠各判刑三年、一年半,仝另觸犯偽造文書罪,判刑六月、可易科罰金。
女秘書黃靜琳判刑九月、可易科罰金,前太平洋光電公司副董事長繆竹怡判刑四年四月。全案可上訴。
檢方起訴指控,胡洪九1994年利用太電資金在香港及英屬維京群島設立太豐行等公司,他將太電資金轉入後,再轉匯至146家海外公司洗錢,並用盡方法掏空太電資產約171億元,太電三任董事長仝玉潔、孫道存、仝清筠也涉案。
一審法院審理六年後,日前判胡洪九18年徒刑,併科罰金10億元。
孫道存和仝清筠分別判刑四年、三年二月,仝玉潔於審理期間過世,法院判決公訴不受理。
全案上訴後,高院查出,胡洪九未經投審會核准就在境外設立太豐行投資,他連續侵占太豐行、太豐行投資所得資產;胡為了籌措太豐行投資資金,他沒得到太電董事會授權,卻擅自代表太電背書保證,也沒在財務報告揭露此事。
高院認為,胡洪九造成太電、投資大眾損失,太電更因此下市;孫道存隱瞞太電董事會及股東會進行海外投資,沒有如實記載會計帳簿表冊,未盡董事長職責,因而使胡洪九有機可趁。法官審酌全案審理超過八年,適用刑事妥速審判法的減刑規定,改判四人九月至14.5年徒刑不等。
太電楊梅廠新建工程正式動工
太平洋電線電纜(太電;1602)楊梅廠新建工程訂於今(15)日正式動工,負責興建營造廠為中麟營造公司,預計斥資24.98億元,規劃以融資方式籌得部份建廠資金。
在國內電線電纜業位居第二的太電,過去曾受轉投資公司經營不善,以及2003年間爆發大量轉投資資產被掏空等重大案件影響,造成公司資金短缺、淨值持續銳減及其流動性資產不足抵債之情形,但在組織改造後,與日本住友電工技術合作生產46KV~161KV XLPE電力電纜、光纖電纜,積極發展本業,營運狀況持續獲改善。
受國內環保意識高漲以及生產成本持續提高之影響,太電遠赴中國大陸深圳、寧波、泰國、新加坡,及澳洲等海外地區投資設立電纜廠,藉以降低生產成本,擴大電纜銷售範圍,目前公司以電力電纜線為主力產品,其次則為裸銅線,此次興建之楊梅廠最快在今年底、明年初完工,預估明年產能可望大幅提升。
中華電2014光纖採購 達90億元 太平洋電線電纜、聯合光纖等廠受惠
中華電2014年釋出光纖設備採購商機90億元!為加快高速上網需求,中華電信規畫2014年投資光纖設備的採購金額90億元,本土廠商包括太平洋電線電纜、聯合光纖等電纜設備供應商受惠最大。
中華電信表示,明年整體光纖設備投資主軸仍以100Mbps以上的光纖到府(FTTH)設備為主,相較今年略為增加。
其中,GPON設備已在10月決標採買60萬門相關設備,分別由兩家團隊取得,其中一家由阿爾卡特朗訊與正文組成團隊,另一家則由系統整合商長葆公司引進韓國大山公司設備、搭配國內智邦科技的用戶端設備團隊共同拿下;外商主要供應GPON局端設備,正文及智邦則配合供應用戶端設備。
中華電信副總經理徐瑞昌表示,由於GPON設備已大致採購完畢,因此,明年資本支出將以投資採購光纖及電纜設備為主。
據了解,中華電信目前所使用的寬頻光纜設備主要購自太平洋電線電纜、聯合光纖等本土光纖設備供應商為主,2014年計畫針對光纖設備再增加20~30億元投資。
另外,提供100Mbps服務需要應用VDSL2接取設備,明年推出300Mb ps甚至1Gpbs的超高速上網服務時,需要在用戶端供裝FTTH光纖到府設備。
中華電信現有453萬寬頻上網用戶,其中,100Mbps上網用戶月底突破30萬、提前達陣年底30萬用戶目標,合計60Mbps以上高速寬頻用戶年底達到150萬;明年100mbps以上用戶挑戰淨增60萬達到90萬用戶規模,2015年再以淨增80萬為目標,屆時100Mbps以上用戶將衝刺170萬,2016年有機會讓現有453萬寬頻用戶、超過一半使用100Mbps以上寬頻上網服務。
香港、日本、南韓、美國已經陸續推出1G超寬頻上網服務,台灣也有數千棟光纖化大樓,就待NCC未來核准相關資費之後,民眾就可以開始申請享用1G寬頻上網飆速的新體驗。
公司簡介
「太平洋電線電纜」為台灣地區電線電纜領導廠商,具備承攬電力及通信系統全工程統包之經驗與能力。目前太電除致力於線纜本業的上下游整合,跨足線纜的製造、接續及佈線施工領域外,並持續進行海外及大陸設廠佈局。目前整體海外生產營運據點涵蓋泰國、新加坡、澳洲及大陸(深圳、寧波、上海、山東、宜興)等地,更設定中國大陸為線纜本業未來十年的發展重心,積極升級為區域生產型態的世界級電線電纜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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